根据《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等七部门关于推进“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浙残联发〔2019〕27号)、《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人之家”星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残联发〔2019〕28号)和《湖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等七部门关于推进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湖残发〔2019〕17号)等文件精神,市残联组织第三方机构湖州冠民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全市“残疾人之家”进行星级评定。经第三方机构湖州冠民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现场评估和残联系统综合评估,现将拟评定为湖州市三星级及以上建设标准的“残疾人之家”名单公示如下:
以上拟评定为三星级及以上“残疾人之家”的机构,请社会各界对此进行监督。如有异议的,请与市残联联系,联系电话:2128356。
公示有效期限:2019年11月29日—12月5日
湖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