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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残工委秘书处关于组织开展“残疾预防日”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8/13
  • 发布人:市残联管理员
  • 阅读次数:9182

湖残工委秘〔2019〕3号

 

各区县政府残工委,市残工委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

    2019年8月25日是第三次全国残疾预防日。根据中国残联、中央宣传部等16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就我市开展第三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教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残疾预防,从生命源头做起”主题,以“优生优育知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残疾预防核心知识”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围绕主题,结合自身职责,组织本系统开展好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活动

二、各地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产品,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互动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精心打造残疾预防宣传品牌。电视台、广播台以及其他公共播出平台要在残疾预防日期间播放、展出宣传海报、公益广告片,残疾预防动画片等,广泛宣传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同时要做好相关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宣传,使各项残疾预防惠民政策惠及更多的老百姓。

三、各地要以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贯彻落实全方位加强残疾预防各项工作。承担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的安吉县要进一步完善残疾预防工作机制,确保完成各项重点干预项目任务目标及时总结经验。

四、市级相关部门(名单附后)和区县残联要及时收集整理本部门、本地区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将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于2019年96日前报送市残联康复部(凤凰路177号市残联608室)。

联系人:黄泽民,电话:2105365。

        电子邮箱:293966239@qq.com

 

附件:1.第三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口号

        2.残疾预防核心知识

      3.相关部门名单   

              

          湖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2019年88

 

关于组织开展残疾预防日宣教活动通知 湖残工委秘(2019)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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