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用人单位申报,市残联劳服中心初审、核查,经市残联党组研究同意。现就2022年度南太湖新区申报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申报情况公示如下:
对以上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的用人单位申报情况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向湖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反馈(举报)。公示时间自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
书面材料邮寄地址:湖州市凤凰路177号201室。联系电话:0572-2188052/2121423
湖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