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等七部门关于推进“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浙残联发〔2019〕27号)、《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人之家”星级评定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21〕41号)和《湖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湖残发〔2023〕5号)等文件精神,市残联组成评定小组,按照抽查(复核)的方式,对全市112家残疾人之家中的76家进行抽查评定,经现场评估和综合考察,现将76家评定情况公示如下:



其余36家未抽查机构根据每两年复核(抽查)一次的工作原则,保留2022年星级标准。现将36家机构星级公示如下:


以上拟评定星级的“残疾人之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疑义和不同意见,请向市残联反馈。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湖州市凤凰路177号202室。联系人:鲁旭豪,联系电话:2121423。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月29日。
湖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