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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着力保障贫困家庭残疾人子女上学

  • 发布时间:201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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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秋开学前夕,我市各地残联分别举行了2014年贫困残疾大学生金秋助学启动仪式,及时把助学金发放到困难残疾人家庭或残疾学生手中。
    据了解,截至目前,市直所属6个街道今秋共补助了37名中专以上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或残疾学生上学,发放助学金8.4万元。德清县已补助72名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其中残疾学生34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38人,共计发放助学金25.8万元。长兴县补助了30名,发放助学金11.1万元;安吉县补助了149人(含学前教育到大学阶段),发放助学金25.25万元;吴兴区补助83人,发放助学金26.5万元;南浔区资助132人,发放助学金39.3万元。
    据悉,按照2004年以来市政府下发的有关扶持救助困难残疾人的文件精神,低保或低保边缘残疾人家庭子女、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的残疾子女,考取中专以上全日制院校后,由县区残联按中专每人每学期2000元、大专每人每学期3000元、本科及以上每人每学期4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其他家庭的残疾子女考取全日制院校,给予一次性奖励:中专每人2000元、大专每人3OO0元、本科及以上每人4000元,所需经费在同级残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支出。
    目前,我市各地还在进一步完善和延伸助学政策,包括学前教育、初(高)中和高等教育等,困难残疾人家庭都将受到一定的资助。
    来源:湖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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