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政府残工委、市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支持浙江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残联发〔2021〕38号)《浙江省政府残工委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残工委〔2021〕6号)《中共湖州市委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争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先行市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湖委发〔2021〕19号)等文件,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城乡融合发展助残先行市,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市政府残工委组织制定了《湖州市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开展城乡融合发展助残先行市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湖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22年 4月2 日
湖州市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开展城乡融合
发展助残先行市专项行动计划
(2021—2025年)
一、总体要求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总目标,以“让住在城市和农村的残疾人都能够得到全面基本保障和优质公共服务”为主攻方向,以残疾人服务数智地图为牵引,以“助残无障”共富班车为主要抓手,以将城乡残疾人在共同富裕道路上的一系列“操心事”变成“省心事”为主要目的,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广大残疾人在现代化和共同富裕道路上“一个不掉队”,为加快高质量赶超发展、奋力建设绿色低碳共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州湖州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思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残疾人特殊群体为重点,突出城乡融合发展,参照公交车运行模式,推出“助残无障”共富班车,紧紧围绕残疾人基本保障、就学就业、康复医疗、文体参与、出行办事等“操心事”,坚持系统集成、闭环管理,坚持循序渐进、迭代升级,坚持晾晒比拼、赛马争先,开设基本保障无障碍、安学乐业无障碍、健康颐养无障碍、出行办事无障碍、文体活动无障碍五个站点,结合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年度“助残共富六张清单”为主要抓手,每年持续设计、实施、提升、优化每一个站点的具体目标,到2025年,系统形成一批缩小残疾人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务城乡差距、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的阶段性、标志性成果,积极为全国、全省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探索。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全类别补助,实现基本保障无障碍
到2025年,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为残疾人提供更加稳定、更高水平的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覆盖率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免费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符合条件的依靠家庭供养的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实现应保尽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准确享受“两项补贴”等补助政策,实现应补尽补。有需求的残疾人及时享受各类社会救助,实现应助尽助。
2022年推进举措:
(1)加强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落实社会救助残疾人家庭收入核定以及依靠家庭供养的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做好“两项补贴”发放移交后的相关配合工作。
(2)加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落实持证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补贴政策,所有持证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财政按300元档标准全额承担,持证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当年度缴费标准由财政承担。全市持证残疾人免费享受意外伤害保险,符合条件的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免费享受责任保险,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及其家庭的抗风险能力。积极推进为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
(3)建立健全残疾人访视救助制度。深化困难家庭疑似残疾人主动发现服务机制和“一户多残”“以老养残”家庭救助机制,确保困有所助、弱有所扶。建立基层残疾人访视制度,每季度对0~6周岁残疾儿童和成年重度残疾人访视不少于1次。建立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推动残疾人维权信访工作深度融入各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残疾人信访事项办结率达到99%以上。
(二)开展全过程帮扶,实现安学乐业无障碍
到2025年,残疾人就业政策扶持、职业培训及就业服务更加精细,重点人群就业支持更加精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保障就业杠杆作用有效发挥,推动残疾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新增残疾人就业3000人以上,劳动年龄段内持证残疾人就业率达到75%以上,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全市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子女教育补助政策更加均衡,初步形成覆盖残疾人全日制教育及在职教育的补助体系。
2022年推进举措:
(1)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拓展按比例就业。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落实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超比例奖补等扶持政策。探索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多种实现形式和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制度。推进党政机关常态化安排残疾人就业。开发残疾人就业公益性岗位200个以上。提升规范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3个、就业创业点15个,新增就业600人以上。
(2)推动重点残疾人群体就业。加大残疾人就业服务和援助力度,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动态清零。结合乡村振兴,扶持农村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从事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村寄递物流等业态,拓展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渠道。针对精神、智力及其他重度残疾人,推进残疾人之家等辅助性就业机构发展,探索建立辅助性就业产品区域调配、优先采购等机制。提高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就业质量,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支持长兴县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先行区建设。
(3)优化残疾人就学就业服务。统一全市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补助政策。继续落实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补助制度。落实残疾人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组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1600人以上,培育浙江信息工程学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艺术和设计学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教育康复学校、特殊教育实验学校、长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等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5家,深化残疾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统工艺技能培训。
(三)提供全周期服务,实现健康颐养无障碍
到2025年,形成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康复托养服务体系。各区县均拥有至少2家规范化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有需求的0~18周岁残疾儿童可以就近就便进行康复训练并享受较高水平的补助政策。市本级和两区三县均拥有1个公益性的残疾人专业康复和托养机构。“残疾人之家”实现万人以上乡镇(街道)全覆盖。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99%以上。
2022年推进举措:
(1)规范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高质量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提升建设儿童康复机构不少于3家。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现应助尽助,受益儿童600人以上。出台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机构管理服务动态跟踪评估机制,全市规范化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覆盖率达到70%以上。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贴制度。探索支持农村和偏远地区离定点机构距离较远、来往不便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接受康复训练。试点开展以家庭为中心的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服务。
(2)提升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能力。出台市级残疾人机构集中托养政策,健全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兜底政策保障体系,启动市级公益性托养康复机构建设,提升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供给。全面完成“提升建设残疾人之家”目标任务,探索有条件的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残疾人之家为精神、智力及其他重度残疾人就近提供居家托养照护服务。劳动年龄段内有需求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机构托养照护服务比例达到90%以上。支持南浔区康养结合高质量助残先行区建设。
(3)做优做实残疾人精准康复。做好全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点工作,签约服务覆盖率保持90%以上。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社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11家“康复之家”。建立1个“希望之家”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项目。以脑卒中为试点致残性病种,为200名经评估具备康复价值的因脑卒中致肢体障碍者进行以“家庭病床”为主要服务模式的康复训练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探索持续可及的残疾人家庭医生个性化服务包。残疾人辅具适配率保持99%以上,残疾人满意率保持90%以上。
(四)突出全链条建设,实现出行办事无障碍
到2025年,无障碍理念深入人心,无障碍文化广泛普及,建立健全从家庭居住到公共出行到社会服务的全链条无障碍环境,建成无障碍环境典范城市。智慧助残加快推进,打造具有鲜明数字化特征和湖州辨识度的残疾人全生命周期智慧助残服务体系。助残服务数字归集率达到85%以上,“残疾人画像”覆盖率达100%,惠残事项覆盖率达100%、公共服务事项覆盖率达90%。
2022年推进举措:
(1)高标准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助残共富无障碍环境典范城市创建方案,启动无障碍环境典范城市建设。全面完成实施重点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公共文化、体育、旅游等场所无障碍环境改造提升。深入推进无障碍改造进家庭,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等无障碍示范点建设,创建省级无障碍社区6个。出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残疾人家庭进行分级分层补助标准,为300户残疾人家庭开展无障碍改造。支持德清县“全链条”无障碍建设先行区建设。
(2)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继续将重点无障碍设施、辅具共享便民服务点等点位纳入高德地图APP等,开展市级政府网站、新闻APP智能改造,完善图书馆、文化礼堂、城市书房等场所的阅读无障碍建设。落实市电视新闻节目和市、区县“两会”等重大活动直播加配手语翻译。各区县开办电视手语节目,组织开展200人次国家通用手语培训,壮大全市手语志愿服务队。
(3)提升数字化助残水平。全力推进“一地创新全省共享”湖州试点项目,建设残疾人服务数智地图,优化“数字赋能助残服务”应用场景,建成残疾人基本信息、政策信息动态数据仓,建立残疾人“一人一档”,形成“残疾人画像”,努力实现助残政策主动感知、精准匹配、无感办理。推进残疾人全周期服务“一件事”建设,惠残事项覆盖率达到100%、公共服务事项覆盖率达到90%。推进“关键小事”“跨省通办”等工作,实现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补助事项“一次不用跑”。
(五)注重全社会参与,实现文体活动无障碍
到2025年,全市有能力、有需求的残疾人对文化、体育活动的需求普遍得到满足,全市残疾人文体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社会助残氛围浓厚,成立市志愿者协会助残分会,培育一流助残社会组织5个,培育优秀助残志愿服务品牌5个以上,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助残志愿服务品牌,残疾人事业影响力不断提高。
2022年推进举措:
(1)实施文体惠残。实施残疾人文化助残“五个一”工程,帮助有参与意愿和能力的困难和重度残疾人每年读1本书、看1份报刊、游1次公园、参观1次展览、参加1次文化活动。开展文艺汇演进农村礼堂、进城市书房“双进”活动。举办湖州市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实施康复体育关爱工程,向居家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体育器材、方法和指导“三进”家庭服务。出台残疾人文化体育贡献奖励办法。
(2)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和助残社会组织建设。加大残疾人事业和助残公益广告制作投放力度。开展好“彩虹绳·与你同行公益助残活动”,指导成立“七彩兔”公益组织,提升湖州师范学院关爱自闭症儿童志愿服务团、“彩虹绳”“联通小燕子”等社团影响力。成立市志愿者协会助残分会,注册助残志愿者达到6000人。组织开展助残共富论坛、残疾预防论坛,进一步提升残疾人事业社会影响力。
(3)加强优秀典型选树。以杭州亚残运会为契机,大力宣传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湖州实践和湖州案例。开展“最美残疾人工作者”发布活动,组织“世界孤独症关注日”“全国助残日”“全国残疾预防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继续做好“护航青少年心理健康”残疾人励志报告团工作,推动受益对象向全社会拓展,全年受益人数不少于3000人。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机制,各级政府残工委要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协调解决专项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残疾人工作职责,在政策、资金、项目、人才、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
(二)完善实施机制。加强专项行动计划与各级政府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部门专项规划的协调联动。完善专项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估,将任务完成情况与日常考评、年度考评等工作有机衔接。市残联建立年度创新项目评选机制和“比项目、看实绩、创品牌”机制。
(三)突出示范引领。做好城乡融合发展助残先行市工作的宣传,积极报送试点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果,提炼典型案例经验,不断扩大试点工作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效应,持续提升品牌辨识度,整体提升全市残疾人工作水平和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附件:1.2022年助残共富“关键小事”清单
2.2022年助残共富提档补短拉长政策清单
3.2022年助残共富重要会议活动清单
4.2022年助残共富项目平台建设清单
5.2022年助残共富工作机制创新清单
6.2022年助残共富揭榜挂帅创新清单
附件:六张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