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首页 ->
  2. 政策法规 ->
  3. 市级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印发《湖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5/30
  • 发布人:
  • 阅读次数:16801

 

 

 

精准康复服务文件1_副本2-2.jpg

精准康复服务文件2_副本1_副本1.jpg

 

 

湖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湖政发〔2016〕16号)精神,建立完善残疾人康复补贴制度,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普遍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根据省残联、省卫计委、省扶贫办《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残联发〔2016〕48 号)精神,结合湖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以上年度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数据为基数,以上年度本地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数为分母,以本年度完成的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成年残疾人数为分子,确定本地的年度康复服务率,具体任务为:2017年75%、2018年80%、2019年85%、2020年90%。

二、工作体系

(一)建立组织管理体系

以县区为单位,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残联、卫计、民政、人力社保、教育、财政等部门协调行动,制定当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做好工作部署,落实相关经费,开展工作培训,实施督导检查。

(二)建立精准服务网络

以县区为单位,针对各类残疾人的康复服务需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残疾人专门协会、助残社会组织等相关机构或组织作为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逐步推进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建设。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队伍

每个村(社区)必须配备一名社区康复协调员,与村(社区)医生共同组成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

(二)确定服务机构

康复服务机构应就近选择,优先纳入具备条件的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在省、市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推进期间,尚无定点康复机构的地方,残疾人可在县区残联、卫计部门认可的非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基本康复服务。

(三)开展精准服务

1、入户。各地结合残疾人实名制动态调查,由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采取入户或集中访问的方式,依据《湖州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17年),对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进行康复需求调查和初步评估。根据初步评估结果,提出转介意见,发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简称《服务手册》)。对康复需求明确的残疾人,可直接转介至相关康复服务机构;对不能确定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将其转介至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评估。需要接受康复评估的残疾人,持《服务手册》到相关康复评估机构接受评估。由评估机构按照评估结果确定康复服务项目,提出转介意见,并填写《服务手册》。对于行动不便或地处偏僻地区的残疾人,可由县区残联组织康复评估机构入户或集中对残疾人进行评估。

3、申请服务项目。接受评估后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依据评估机构转介意见,持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其他所需材料(低保证、困难救助证、医疗诊断书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填写《湖州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申请审批表》(简称《申请审批表》)。

符合《湖州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制度实施细则》(湖残发〔201628号)规定的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的申请、审核、服务程序与经费补贴办法,按上述实施细则》执行;属于国家、省级项目的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4、接受服务。残疾人持《服务手册》和《申请审批表》到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建立康复服务档案,依据《服务目录》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各服务机构应及时将时间、地点告知残疾人,尽量减少残疾人往返机构次数。

5、经费补贴。除由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及列入政府相关部门项目资金支付外,符合基本康复服务经费补贴规定的项目,由残疾人先行垫付后,凭发票和服务记录到县区残联报销,县区残联审核后按相关程序和补贴标准给予补贴。根据相关规定或服务协议(合同),应支付给服务机构的经费,在残疾人确认接受康复服务后,由县区残联依据《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信息汇总表》审核情况与服务机构直接结算拨付。

三、工作保障   

(一)部门职责

——残联组织:牵头制定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督导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进度;会同卫计等部门建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确定残疾人康复评估和康复服务机构(含医疗机构);开展精准康复服务培训和宣传,做好年度任务执行情况的汇总和反馈工作。

——卫计部门:会同残联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残疾人康复评估和康复服务机构(含医疗机构);牵头建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康复技术培训,对残疾人实施分类救治、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和康复知识培训、心理辅导、家庭康复指导等支持性服务;做好精准康复服务与基层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衔接,并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考核内容

——人力社保部门:会同残联制定实施方案,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及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逐步提高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的支付比例。

——民政部门:加强对残疾人医疗救助,健全和完善精神残疾人免费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费用结报机制;加强残疾孤儿和7-18周岁残疾儿童少年集中养育(添翼计划)康复服务,加强对残疾人服务机构、社会助残组织的培育和管理;加强社区服务机构建设,为残疾人提供居家、日间照料等支持性服务,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

——教育部门:加强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康复工作,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服务能力建设,推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融合教育,做好康复后残疾儿童入托幼儿园和普通学校的衔接工作;对在普通学校就读、经评估有康复适应指证和康复价值的脑瘫、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基本康复训练提供支持和便利。

——财政部门:加大对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的资金投入,加强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确保精准康复服务项目与各项补贴及时落实。

(二)技术支持

市、县区建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和成效评估,保障康复服务质量和效果。各县区要负责做好社区康复协调员、社区(村)医生业务培训,并使其掌握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流程和相关报表填报要求,为当地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三)经费保障

《服务目录》中各项目所需补贴经费,仍按原经费渠道和支付办法执行。已纳入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以及列入政府相关部门项目的,由上述项目资金支付;未列入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以及未列入政府相关部门项目的,由残疾人康复专项经费和自费支付。

)信息管理

各县区按要求组织社区康复协调员定期汇总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情况,填写《残疾人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情况汇总表》,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康复台账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数据库。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健康湖州建设大局。要将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作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重要举措,统筹协调各类涉及残疾人康复资源、项目、措施,做好资金安排、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落实到位。

(二)加大投入力度。要充分预期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逐年增长的趋势,以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为重点,建立康复服务资金稳定持续投入机制,将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配置和使用各部门相关资金、项目,提高使用效率。要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行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残疾人康复服务。在落实现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政策基础上,积极争取在城乡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中更多惠及残疾人,提高残疾人医疗和康复保障水平。

(三)提升服务能力。要充分调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殊教育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在设施、人员、技术上的资源优势,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残联康复服务机构要增强康复服务能力,发挥康复技术示范作用,做好服务质量监管;切实加强巡回服务制度建设,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进家庭,重点做好精准康复服务目录中的支持性服务和信息管理转介、评估等工作。

(四)加强人员培训。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乡镇(街道)和康复评估、康复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培训,使其掌握工作流程和要求,做好精准康复服务的具体实施。要加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成员的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主要服务流程、康复政策信息和基本康复知识,针对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提供适宜的服务指导。要加强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等专业人员康复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为残疾人提供精准有效的康复治疗和训练服务。

(五)加强规范管理。要加强对康复评估和康复服务机构管理,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定期考评和定点准入、退出制度。要对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资金实行规范管理,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要加强信息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强化相关部门、服务机构和相关人员的信息安全教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取和提供信息的手续,杜绝残疾人个人信息泄露。   

(六)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的主要目标、具体措施和阶段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康复的良好氛围。要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加强对残疾人及其家属的宣传培训;特别是宣传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改善身体状况、恢复身体功能的鲜活实例,激发残疾人的自信心和积极性。要及时总结推广组织实施精准康复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成效明显、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宣传表彰。    

五、督导检查

各县区要建立精准康复服务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对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进行自查。残联、卫计要将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组织专家对康复服务机构进行抽查督导。要建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信息通报制度,依据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数据库,定期通报各县区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

《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服务目录》及相关标准不符的,按本《服务目录》及相关标准执行。各县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在市级目录基础上适度增加康复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和补贴标准。

本实施方案由市残联负责解释。    

附件:1.湖州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

      2.湖州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3.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4.残疾人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情况汇总表。

 

 

 

精准服务方案-湖残发(2017)15号 (1)0010.jpg

精准服务方案-湖残发(2017)15号 (1)0011.jpg

精准服务方案-湖残发(2017)15号 (1)0012.jpg

精准服务方案-湖残发(2017)15号 (1)0013.jpg

精准服务方案-湖残发(2017)15号 (1)0014.jpg

精准服务方案-湖残发(2017)15号 (1)0015.jpg

 

精准服务方案-湖残发(2017)15号 (1)0016.jpg

 

 

 

精准服务方案-湖残发(2017)15号 (1).pdf

 

分享到: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