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以来,全市残联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为目标,对标建设“重要窗口”示范样本新目标新使命,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小康决胜年”要求,统筹推进基本保障、康复服务、就业帮扶、权益维护、基层组织五个体系建设,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残疾人保障服务工作,实现了疫情防控和残疾人全面小康“两战赢”。
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95.01%,列全省第五;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达11.24%,列全省第二;儿童康复救助力度全省领先;在全国残疾人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浙江省技能大赛中均取得优异成绩,总成绩在全国名列前茅;残疾人旱地冰壶项目代表浙江省参加全国第三届总决赛,获轮椅组全国第四名;信访维稳工作连续八年无信访积案、无因处理不当越级上访。我市残疾人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一)强化帮扶,复工复产扎实推进。一是落实纾困政策。制定疫情防控助残纾困工作指南、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疫情期间工作指导。一对一帮扶复工复产的小微残疾人创业服务机构,落实纾困政策,对受疫情影响停止运营的残疾人服务机构落实纾困资金126万元,减免租金135万元。二是开展帮扶活动。组织开展“两问两送”专项行动,积极帮助农村残疾人种养户解决产品滞销问题,残疾儿童线上康复培训全面推开,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物资及时供应,保障全市7000名精神残疾人供药服药,做好20000多名残疾群众特需服务。三是做好安全保障。各级残联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指导复工的残疾人服务机构做好全过程安全工作。深化“三服务”活动,为120家残疾人服务机构、5个专门协会发放复工复产所需的防疫物资,惠及残疾人服务对象2200多人。
(二)强化保障,就业创业有效促进。一是政策支持强保障。全市有15311名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共计3570万元,有34208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共计6338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调整到每月262元,完成30户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为6.8万名持证残疾人免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60家残疾人服务机构办理综合责任保险。开展对口联系、推进对口项目,落实帮扶资金68万元。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和残疾人学生教育助学应补尽补。实现特教助学全覆盖,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教育比例。南浔区建立特殊教育、助学补助、残健融合一体推进模式,确保残疾学生入学“一个都不少”。二是创新激励稳就业。落实省市稳定就业各项政策,配合税务部门落实减征残保金的“减费”任务,减轻企业负担,全市减征残保金约1.38亿元;推进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奖补”政策,增加企业吸纳残疾人用工的积极性。组织参加2020年浙江技能大赛,参赛3名选手均获所参赛项目前四名,分获第一、三、四名。承办全国残疾人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浙江省选拔赛,我市6名选手列前五,其中第一名2人、第二名1人、第三名2人、第五名1人。开展残疾人互联网+职介服务,举办招聘会12场,服务残疾人773人次。协同相关部门开展2020年湖州市秋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暨重点群体专场招聘会。做好应届湖州籍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推动辅助性就业,全市79家“残疾人之家”为1417名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庇护照料服务。安吉县成立浙北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产品调配中心,成立“助残梦工厂”,开办“梦想+”融合超市,为特殊青少年提供公益岗位,帮扶重度残疾人在家门口参加电商培训,多措并举帮扶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三是扶助支持促创业。采取创业扶持、贷款贴息和社保补贴等多项帮扶措施,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协助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发起“助力盲人复工计划”网络捐款行动,帮助盲人按摩机构入驻“南太湖度假”APP,支持盲人按摩机构建立线上营销网络。湖州市道远“双扶”项目获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浙江省决赛优胜奖。长兴县残联与社会公益组织联合开展“志愿助销”活动,开辟线上农产品销售平台,为残疾人扶贫基地和农户解决农产品滞销难题,助力残疾人家庭增收50多万元。
(三)强化举措,公共服务做实做优。一是政策措施更完善。在0-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保持最高3.6万元不变的基础上,将7-17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最高2.4万元。进一步调整完善了膝髋关节置换手术、白内障复明手术补贴和残疾儿童矫形器适配等康复政策。为全市符合条件的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购买责任保险。加强精神残疾人康复医疗救助工作,完善康复医疗保障制度和服务机制,推动将持证精神残疾人纳入“湖州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民生实事项目”,对精神疾病复发急性期住院治疗给予救助,有6400名持证精神残疾人得到免费服药和住院救助。扩面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补贴,所有持证残疾人免费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二是康复服务更精准。优化“辅具共享”便民服务,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凤凰健康助残项目”试点落地湖州,湖州市康复辅具展示服务中心于今年“全国助残日”当天投入使用,在康复辅具咨询、居家无障碍体验、辅具适配维修等方面,为残疾人及有需求的人群提供了便捷服务。推进“互联网+辅助器具”适配评估服务,为2063人适配辅具2105件。全市联动,开展第四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三是民生实事更务实。全力推进省、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25家“残疾人之家”星级改造工作稳步提升。扎实开展助残扶幼行动,对565名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开展了康复服务和救助,对1078名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发放学前及义务教育助学补助。420户无障碍设施改造进家庭任务全部完成。申报省级无障碍社区的6个小区全部通过市级验收。德清县以争创全国“无障碍县”为抓手,科学、规范、系统地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购置无障碍公交车60辆,开创“信息化+实时化=一点到”配送新模式,实现康复辅具租用、申领“零次跑”。
(四)强化融合,社会参与深入推动。一是丰富文体活动。举办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开展“最美残疾人”发布活动,选树11名“最美残疾人”,组织残疾人参加湖州市第十四届相亲大会、浙江省首届残疾人公益集体婚礼。1人获评第二届“最美浙江人·最美残疾人”、1人获评提名人物,1人获评“浙江最美战役志愿者”,1人获评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湖州彩虹绳视障陪跑项目获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联合市关工委在全市开展“青春是用来奋斗的”励志巡回宣讲活动。开展第十届残疾人健身周、第二届残疾人旱地冰壶锦标赛、全国肢残人活动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等活动,在浙江省第二届残疾人旱地冰壶锦标赛中获轮椅组冠军。全市各区县乡镇(街道)开展形式多样的趣味运动会及康复体育进家庭活动,共有3600多人参与。二是加大事业宣传。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发布专刊、播放视频56期。各级残联、残疾人组织积极发布惠残政策、助残信息,通过“湖州市残疾人服务网”“湖州残联”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00多条。今年全国助残日当天,央视《新闻联播》和《朝闻天下》分别报道我市残疾人工作。三是加强权益保障。举办全市信访维权工作培训班,238件残疾人来信、来访、来电全部得到解决,办理政府阳光热线、上级转办事项19件,信访接待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参加15个市级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图纸审验工作。做好残疾人驾考体检服务,组织7批次145人次参加体检。对全市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停放收费实施减免优惠政策,及时公布全市123个政府定价机动车停车场所,惠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驾驶员794人。与市中级法院签署合作协议,并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残疾人燃油补贴工作,全市226名残疾人享受燃油补贴。做好困难残疾人司法救助工作,对4名困难残疾人实施司法救助。推进“阳光助残”行动,壮大助残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助残服务品牌14个,助残志愿者5200多人。
(五)强化效能,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一是强化思想建设。加强教育学习,多形式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专题研讨,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湖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扛起建设“重要窗口”示范样本的使命担当。制定清廉残联建设实施意见,召开全市清廉残联建设工作会议,推出“廉政微学堂”“安全警示学堂”微信专栏,落实“党纪教育一刻钟”和“机关学习日”制度。二是推进残联改革。推动落实市残联五个方面19项改革措施,加强对区县残联改革的指导。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成市残联机关党总支及下属党支部换届工作,市残联被评为市直机关党建示范单位,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中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4个集体(个人)获评全市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先进集体(个人)。制定培养关爱年轻干部八条举措,加大对年轻干部的管理、培养和使用。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出台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市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培训班,狠抓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指导做好村(社区)残疾人协会换届工作,加强残疾人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网络。三是提升工作效能。围绕“深化‘三服务’、奋战‘五个年’”活动目标,制定《湖州市残联“全面小康残疾人一个不能少”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简化残疾人证办理程序,做好联办工作。吴兴区针对“残疾人之家”的管理引入第三方服务,利用智能评估系统,为优化辅具适配、合理配置资源提供数据支撑,实现“辅具共享”便民服务乡镇街道全覆盖。采取“服务专员+小组”形式服务企业,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在全市残联系统组织开展困难残疾人“四访四助”专项行动,对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就业年龄段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享受情况进行核实,切实做好困难残疾人危房改造、低收入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提升、未就业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扎实做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分级分层开展培训班,全市完成登记人数70501,入户率达99.63%,APP采集率100%;完成社区调查1252个,完善1230名残疾人专职委员数据。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残联系统要以“让广大残疾人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为总目标,聚焦基本保障新水平、康复服务新格局、就业创业新机制、共享共治新手段、改革创新新突破,认真编制实施残疾人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把残疾人事业打造成“重要窗口”示范样本中最温暖的板块。主要开展“八大行动”:
(一)基本保障稳提升行动。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协同民政部门精准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应补尽补,继续实施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等补贴政策,确保政策目标人群基本实现“全覆盖”。继续推进残疾人集中就业“校企合作”,提升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比例。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化建设。协调落实残疾人住房保障政策。完善帮扶残疾人制度,建立健全残疾人临时救助制度、慰问走访制度。
(二)康复服务全周期行动。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深入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计划,推广“全国残疾预防试验区”工作经验,宣传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以儿童康复、辅助器具服务和社区康复为重点,深入推进精准康复服务。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着力将未通过0-6岁儿童发育筛查和经初筛、复筛和诊断的疑似残疾儿童纳入制度保障范围。加强辅助器具服务,适当调整政府补贴辅助器具目录,改善适配方式、完善适配办法,满足残疾人个性化需求。推进辅具展示服务平台和优化“辅具共享”站点建设,推进“互联网+”辅具适配服务。会同卫健部门举办家庭医生残疾人康复知识培训,进一步推进残疾人社区精准康复服务和签约服务。
(三)就业创业促增收行动。落实促进就业相关政策,推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稳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加强劳动监察。完善残疾人就业培训、创业指导、孵化服务工作机制。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加大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扶持力度,深入推进“残疾人之家”建设提升,打造湖版“残疾人之家”品牌。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和带动就业,通过电商助残、就业帮扶、创业扶持等举措,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推动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机制建设,努力促进农村残疾人家庭就业和增收。
(四)社会参与大融合行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深入实施文化助残“五个一”工程,精心组织“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节日活动,继续开展“最美”“自强”等系列选树活动。持续推进长兴县、安吉县、吴兴区残联融入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深化“阳光助残”品牌,不断优化助残志愿服务水平。发掘打造艺术和体育特色、基层组织建设、专门协会等品牌,形成各有特色、各具体系的服务品牌。建立健全残疾人优秀运动员、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选拔、输送和激励机制,健全残疾人参与文体活动和各类赛事的激励机制。
(五)权益保障强机制行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加大残疾人权益保障监督检查力度。畅通残疾人反映诉求渠道,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继续落实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停放收费减免优惠政策。继续做好残疾人司法救助工作。
(六)共享共治广覆盖行动。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加强“科技助残”力度,创新工作载体,建设富有湖州特色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窗口、示范点。继续开展全国无障碍县、村镇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健全残疾人服务设施,提升残疾人居住品质。对标一流、对接沪苏皖,推动区域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服务联动,逐步推动助残政策、公共服务、文体活动等领域全方位合作。
(七)数字残联提效能行动。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开放网上办、上门办项目,提升残联组织“线上+线下”服务水平,发挥“数据跑腿”作用,优化办事程序,简化事项资料,推动助残服务向“网上办”“掌上办”转变。落实“残疾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健全县级残联助残服务“一件事”机制。继续做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稳妥推进第三代智能残疾人证换发工作。
(八)担当实干优服务行动。加强残联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建设,深入推进残联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注重市委巡察整改和质效评估结果的转化和运用,积极推行“互联网+机关党建”,构建和完善党建工作问责体系,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注重扶贫领域风险防范,着力建设“清廉机关”“清廉残联”。重视残联干部和残疾人干部的培养,树立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典型。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残联专职理事长,市、区县残联配好挂(兼)职残疾人领导干部。稳定优化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队伍,规范提升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队伍。完善市、区县残联领导班子联系专门协会制度,加强对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指导。发挥社会组织和社工作用,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