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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州市残疾人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19/3/6   发布人:市残联管理员   点击:10316

一、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七届残联主席团和执行理事会的履新之年。今年以来,我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全会的决策部署,落实好省残联各项重点任务,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为目标,认真实施“十大行动”重点项目,进一步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完善公共服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营造无障碍环境,各项残疾人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

    (一)兜底补短抓落实,强化残疾人基本保障。以“十三五规划”为重点,办好民生实事,兜底线,强保障,确保各项惠残政策落实到位。一是深入实施“两项补贴”。重点督促落实将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范围。加强与民政部门残疾人民生保障工作的沟通与衔接,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全市有19079名困难残疾人享受困难生活补贴4068万元,有24132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5532.8万元。二是扎实推进“两个保险”。继续落实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制度,为全65612名持证残疾人免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确保意外伤害保险覆盖所有持证残疾人。积极推进残疾人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通过协商议定由中国人寿湖州分公司统一承保全市残疾人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现有58家单位已办理投保事宜,惠及残疾人1150人。三是认真办好民生实事。以民生实事项目为抓手,深入开展残疾人助学政策延伸行动,通过摸清全市助学落实情况、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实时跟进监督等措施,确保各项助学补助发放到位。全市投入资金322.9万元,共完成残疾学生助学200人、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380人、学前及义务教育特教用具和交通补贴1537人。

(二)聚焦精准求突破,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效。把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服务实效。一是深层次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梳理康复救助政策,推进康复政策整合完善,起草《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的实施办法》(送审稿),并在国务院、省政府文件基础上进行提标扩面。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基本康复服务率达到99.36%,辅具适配率89.42%。全面落实本年度残疾儿童基本康复、助听助明助行等重点项目,共为436名残疾儿童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590名残疾人提供助听助明助行服务,为5908名精神残疾人提供免费服药及康复医疗救助。推进省社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试点工作和家庭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率87.55 %,其中重点对象签约率96.24%。德清县在新安镇、武康街道等6个镇(街道)进行试点,为150名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居家服务,并在全省社区精准康复服务试点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得到了省残联高翔副理事长表扬。探索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民间力量参与残疾人康复服务。吴兴区与湖州澳洋康复医院合作,成立区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利用民营医院先进的儿童康复治疗设备、专业技术和儿康专家团队,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评估、训练以及康复矫形支具的装配制作服务,目前在训儿童35名。二是宽领域优化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常态化,全市落实无障碍设施进家庭454户。全面开展省级“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对全市首批7个创建社区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省残工委对德清、吴兴2个社区进行了抽查,7个社区均通过考核验收,被省残工委命名为无障碍社区。安吉县在鄣吴镇开展无障碍特色小镇建设,由县发改委立项,列入2018—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目前已基本完成镇重点区域的改造和无障碍建设。三是广角度维护残疾人权益。落实领导干部接访日和信访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接待、浙江政务平台工单和中国残联网站信访办理工作,全年共处理各类来信、来电、来访共549件,办结率达100%,确保各类别残疾人合理的诉求都能得到妥善解决,无信访积案,无越级上访事件发生。深入开展“阳光助残”行动,丰富助残服务内容,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助残工作中的作用。结合“爱耳日”“爱眼日”“全国助残日”等残疾人节日活动和残疾人大型活动,进一步提高志愿服务的精准性,全市现有注册志愿者2800余人,为残疾人提供日常照料、就业支持、文体活动、爱心捐赠、会场服务和手语翻译等公益服务达10000余人次。继续加强对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安全督查,定期对各县区的残疾人服务机构开展安全工作监督和指导。

(三)提质增效优服务,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围绕“残疾人就业创业提升年”主题要求,进一步优化就业服务,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增加收入。一是围绕规范化,提升就业服务能力。落实国家新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升级改造湖州市残疾人就业信息系统,对300余家市区用人单位进行系统应用培训和政策宣传,提升就业信息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主动意识。与财政规费局协同举办全市残联、税务系统就业信息化管理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培训推进会,加强相互协调与沟通,共同促进政策精神落地。在德清县试点推动对“挂靠”现象的清理整顿工作,强化按比例就业监督管理。全市实现按比例就业6237人,新增按比例就业304人,残保金征收总额2.41亿元。二是围绕精准化,助力低收入残疾人增收。以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为载体,走访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家庭,实施实名制管理年度培训计划,为就业困难残疾人提供精准服务共帮助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49人,帮助残疾人享受专项扶持政策966人。与嘉兴市残联共同举办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交流研讨会,与绍兴、嘉兴市残联一起探讨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联合培训机制。开展“师带徒”、订单式等精准化职业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和实效,全年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2293名,其中培训残疾人参与电商活动829名。长兴县开展“十百千万”助残增收行动,通过抓好对象精准、项目精准、服务精准,帮扶适合培育的残疾人,全县帮扶低收入残疾人527人,对接协调帮扶资金约1000万元,低收入残疾人人均增收1万元。三是围绕多元化,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与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共同举办“春风行动”暨房地产产业专场招聘会,与市民政局福企办联合举办专场招聘会,各县区残联也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各类残疾人招聘会。全市共举办各类残疾人招聘会13场次,达成就业意向230人。南浔区深化残疾人湖笔文化创业孵化中心建设,通过建立“两基地一平台”运行机制、设立湖笔手工工坊等方式,将残疾人就业与弘扬传统文化有机结合,安置残疾人16,帮残疾人就业创业28,辐射带动周边残疾人60余名,该中心在全省文创助残创业创新比赛省级决赛路演中获得“十佳项目”。

(四)残健融合促发展,推动残疾人社会参与。整合社会资源,不断丰富残疾人社会参与的活动载体,在提升残疾人事业影响力的同时,实现残疾人与社会的融合发展。一是丰富文体生活,展现精神风貌。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和省市“最美助残人”评选活动,评选出湖州市“最美助残人”及“最美助残人”提名各10名,并在助残日当天举行“庆祝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暨最美助残人发布盛典”予以发布。举办市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并选派运动员参加省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我市83名残疾健儿参加了田径、游泳、轮椅舞蹈等13个项目的比赛,共获得18枚金牌、16枚银牌、18枚铜牌,被授予浙江省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持续推进文化助残“五个一”工程,全年共举行特殊艺术进农村文化礼堂巡演47场次,文化助残受益人群达1615人,全市残疾人社区活动参与率70.5%二是强化事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深化市级新闻媒体宣传,《湖州日报》《湖州晚报》均对助残日活动作专题报道,对获得省最美助残人的事迹湖州电视台作了专访、湖州日报刊深入采访刊发了长篇通讯报道。继续做好市电视台、城市电视LED大屏的残疾人事业公益广告宣传,注重开展网络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两区三县残联均开设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残联工作动态、惠残政策解读与宣传、助残服务等信息,进一步密切与广大残疾人的互动联系。三是加强协会建设,活跃主体参与。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亲友人数达28人。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有新突破,今年全市肢残人协会、聋人协会、盲人协会分别举办了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同兄弟地市残疾人专门协会的互动交流聋人协会举行了“关爱聋人 让爱听得见”国际聋人节爱心义卖活动;盲人协会在国际盲人节期间组织盲人朋友专程赴安吉余村学习贯彻中国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精神,感受绿水青山下的新时代农村生活。

(五)强基固本转作风,夯实残疾人事业基础。以推进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为重点,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四新”主题实践,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能力。一是注重学习,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制定市残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每季度组织专题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省市党代会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机关学习日、党纪教育一刻钟等学习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党员固定活动,集中学习中央、省委、市委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提升年为抓手,规范党建台账管理,建立党建文化墙,活跃机关党建氛围。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上下联动,夯实基层基础。按照省残联关于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委指示要求,全面完成残联系统换届工作,进一步优化了基层残联组织建设。顺利召开市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53名主席团委员,推举了新一届残联理事会,其中残疾人主席团委员32名,占60.4%,体现了残疾人的代表性;并按照群团组织改革的部署要求,与市委组织部的积极对接,完成市残联“两挂一兼”的配备工作。加强对县区残联工作的督导,组织开展镇(街道)残联理事长、专管员培训班,提高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在政治站位、政策把握、信访维权、数据采集等方面的专业工作能力,进一步夯实残疾人工作基层基础。三是转变作风,推动工作方式创新。推动调查研究常态化、制度化,在全市残联系统内开展基层残疾人工作蹲点调研活动,深入基层,掌握残疾人的所思所想、所需所求,为推进残疾人民生实事项目、制定完善扶残助残政策奠定基础。实施“最多跑一次”智慧助残行动,以推广运用《浙江省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为重点,提升“两项补贴”申报、审批和发放效率;全面梳理涉及残疾人的办事项目,实施服务流程再造,通过优化服务、主动服务和网上服务,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2018年,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残疾人增收致富任重道远。因残疾影响,残疾人家庭收入、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仍有差距。二是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短板明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还不够完善,市本级残疾人康复中心设施新建项目尚未立项,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动还不够快。三是残疾人工作者专业能力有待提升。残疾人全面小康任务艰巨,残疾人工作政策繁多,人才队伍的专业能力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市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市委全会精神,围绕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时代要求,进一步加强基本保障,完善服务体系,保障合法权益,营造友好环境,促进融合发展,推动全面共享,提升全市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开创残疾人事业新局面。主要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聚焦政策落实,加强残疾人基本保障。一是全面落实各类惠残政策。以落实好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办法》及其相关配套政策为重点,继续推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康复补贴等制度。鼓励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好政策,打造有地方特色的助残惠残“品牌”项目。二是加强政策梳理与完善。根据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适时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根据低保边缘家庭的认定标准(范围)变化,研究修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从低保标准150%以内,调整为低保边缘户)。将重度听力、言语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范围,发放信息交流补贴。三是提高社会保险水平。继续落实好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推动政保合作,健全残疾人服务机构综合保险制度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提升残疾人服务机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二)围绕精准施策,增强公共服务能力。一是深入推进精准康复服务。以全面完成省市政府责任书目标任务和省、市年度工作、项目为重点,继续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计划,做好精准康复服务数据分析应用,加强精准康复服务管理系统、无障碍改造管理系统等数据录入工作的督导。开展残疾预防和社区精准康复服务试点工作,在湖州开发区和太湖度假区新建1—2个规范化的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站。继续深化“辅具共享”便民服务项目。出台《湖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实施办法》。二是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加强对市级康复定点机构的监督,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机构服务评价评估机制,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县级定点工作。继续扶持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促进康复机构做大做强,加强标准化、规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的实施办法》。加强残疾人公共服务均等化项目管理,提升“医教结合”康复服务水平。三是强化合法权益保障。开展好残疾人普法教育和法律救助服务,推动全市四级维权网络组织建设,规范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建设,每个区县建成1个示范性标准化残疾人法律救助站。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接待和市政府“12345阳光热线”办理工作,深入开展对重点、难点、疑点的信访案件分析研究,依法依规处理群众急难问题。加强舆情分析,建立舆情应急机制,及时处理舆情信息。宣传贯彻《浙江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积极推进全国无障碍县村镇及省级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新创建6个省级无障碍社区,改善残疾人生活环境。

    (三)创新帮扶形式,推动残疾人就业增收。一是着力规范按比例就业。加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审核监管完善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机制,督促助推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多形式、多渠道组织举办残疾人招聘会,加强对残疾人大学生的就业服务,不断提高服务的适需和精准。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二是重点推进辅助性就业。深入研究精神、智力残疾人就业难问题,开展支持性就业服务试点,加强对残疾人庇护机构规范化建设的管理指导,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鼓励社会组织探索发展残疾人支持性、辅助性就业,抓好一批示范机构规模化、品牌化发展,进一步提升精神、智力残疾人就业辅助与庇护服务能力三是积极培育就业创业孵化机制。以实施乡村振兴为契机,继续推进“电商助残”计划,开展农村残疾人就业培训、创业指导、孵化服务工作,提高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调整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扶持方向和支持力度,精准助推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规范扶持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四)营造助残氛围,激发社会助残活力。一是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阵地建设。继续办好广播、电视、报纸合办专题专栏,开展平面媒体、中心城区电视墙公益广告投放和播报;做好最美系列推选工作;搞好长兴、安吉、吴兴三地全国和省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加强各级残联微信公众号宣传,做好信息发布、运营等工作。二是丰富残疾人文体生活。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全国特奥日”“残疾人文化艺术周”“残疾人体育健身周”等活动;重心下移,引导和激励区县乡镇街道残联组织开展残疾人趣味运动会、文艺演出等群众性的残疾人文体活动;推进每个村(社区)两场残疾人专题文体活动,使更多的残疾人朋友参与其中;继续实施文化助残“五个一”工程,开展特殊艺术进农村文化礼堂巡演;举办残疾人单项体育比赛,积极向省输送残疾人文体人才。全市残疾人文体活动参与率巩固在70%以上。三是深化各类助残行动。完善志愿助残运行机制,深入开展“阳光助残行动”每个区县至少打造1个服务品牌。不断完善和深化志愿服务内容,做好助残项目的培育、推选和宣传。加强助残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推动志愿助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鼓励残疾人发挥一技之长为社会服务,打造全省残疾人志愿服务品牌。

(五)着力改革创新,强化残联自身建设。一是加强作风建设。抓好中央和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践行群众工作理念,创新惠民便企“三服务”活动载体,制定“三服务”活动方案,推进365举措。在全市残联系统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落实”行动,推动残联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践行“四新”主题实践,抓好党支部和党员管理,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基层支部“最后一公里”,落实到每一名党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廉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对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二是推进残疾人组织建设。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落实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规范,开展全市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者培训,充分发挥专管员作用,探索乡镇街道与村社区残疾人工作协调一致、规范有序的运作机制。三是完善工作机制。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构建“智慧残联”服务平台,推进残联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明确服务流程、优化服务环境。加强残疾人状况和小康实现程度监测工作,做好数据的分析与运用,不断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努力完成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确保动态更新入户率达到90%以上,移动终端采集率达到80%以上。做好《残疾人证》的换发和核发管理工作,有序推进第三代智能残疾人证的换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