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计划总结

2015年湖州市残疾人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5/3/24   发布人:市残联管理员   点击:12092

2015年,全市残联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把握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一系列重大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按照“做大做强、做精做细”的工作要求,转变理念、完善机制,以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残疾人共享小康进程为重点落实“十二五”目标任务,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在新常态下努力推进残联组织建设规范化、残疾人工作方法社会化、为残疾人服务精细化、基础管理信息化,全力打造残疾人事业发展“升级版”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2015年主要抓好以下5个方面工作:

一、社会保障实现新突破

1.加快“共享小康”进程。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实施意见,推动各地贯彻落实。落实民生实事项目,为符合条件的3400名重度残疾人实行托(安)养服务,为符合条件有需求的500户困难残疾人开展无障碍设施进家庭;探索残疾人基本福利补贴制度,无固定收入残疾人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5元。继续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对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出资部分给予补助,全面推进为残疾人购买大病医疗再保险工作。争取出台实施办法,提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单独施、全额享受低保金(补助金)覆盖,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2%以上。

2.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出台《湖州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建立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岗位预留制度,在残工委成员单位先行先试基础上,推动党政机关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深化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圆梦”行动,举办残疾人电子商务实训班,探索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落实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残疾人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培训补助和启动资金支持等优惠政策。出台《湖州市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5-2017)》,各县区制定年度技能培训和竞赛项目实施方案,选派优秀选手参加全国第五届残疾人技能竞赛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力度,促进残疾人收入增长,提高城乡残疾人家庭收入占社平的比例

3.深化扶贫与救助工作。召开市级扶贫基地规范化建设会议,贯彻落实全省就业(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创业者协会工作鼓励以“土地租赁入股”、“校企合作”等形式,做优做强10大扶贫基地,创建发展3个国家级培训(实训)基地,完善扶贫基地运行管理机制。对残疾人采取精准扶贫措施,基本消除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4600元的贫困现象。做好省级残疾人救助资金申报、审核、发放工作,对因病致贫残疾人家庭予以优先救助。出台《湖州市残疾人救助实施办法》,规范残疾人专项救助制度

4.加强残保金征管工作。完善残疾人就业网络服务系统,强化运行管理,统一残保金征收方式,除创业3年内20人以下小微企业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依法征缴残保金规范残保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健全财务工作内审制度选择部分扶残助残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公共服务要有新举措

5.加快服务设施建设。研究市、县区残疾人康复(托养、庇护)机构合理布局,市本级综合服务设施项目进行立项、规划和设计,牵头调研并推动市精神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建设;县区完成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健全县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康复托养庇护机构服务功能,探索开展重度残疾人“家庭病床”康复服务。召开全市专业服务机构“一体化”建设现场会,县区各落实1个试点进行推动;出台《湖州市精神智力残疾人康复托养庇护建设意见》。

6.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贯彻《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5年度)》以及省残联《关于政府向社会购买残疾人服务实施意见》精神,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以残疾人康复、托养、护理、保险等服务为重点,创新覆盖面广、操作性强、实效性好的项目品牌,探索购买服务的标准、方法和评估程序。开展托养中心、无障碍进家庭等项目专项督查,强化现有服务项目规范管理监督,引导社会服务机构公平参与、健康发展。

7.提升康复服务水平。以市、县区康复服务机构为主导,建立进村入户巡回服务制度,对农村一、二级肢体残疾人康复辅具适配情况进行技术指导;完善康复技术指导与服务队伍,掌握服务需求,及时转介上报,开展上门服务。召开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会议,加大康复宣传力度,普及康复知识开展针对精神残疾人送医送药、门诊康复和住院康复等系列服务加强民办康复服务机构指导和支持。

三、社会参与拓展新思路

8.丰富文体宣传活动。举办普及《残疾人保障法》学习班,在“国际残疾人日”举办全市残疾人权益保障知识竞赛成立湖州市残疾人艺术团并在“全国助残日”举行大型文艺汇演建立健全残疾人文化体育示范基地和体育健身示范点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周和体育健身周、残疾人戏剧小品比赛、残疾人趣味运动会等活动开展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共享阳光”异地游主题活动。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继续推动主流媒体办好专题(专栏)节目,开辟助残公益广告。争取出台《加快残疾人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办法)》。县区举办各类文体活动,残疾人参与人数全年不少于500人次。

    9.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扎实开展“基础管理建设提升年”活动,高质量完成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录入、统计分析、上报和结果运用等工作。开发《湖州市残疾人综合数据服务平台》,完善业务数据库,推动数字残联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出台《乡镇(街道)残联工作规范》,加强残疾人工作专管员培训,创新村(社区)残协工作,激发协会活力。指导县区抓好残疾人工作“特色乡镇(街道)”,德清县做好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与基地扶优扶强“两促进”文章,长兴县提升残疾人“创业一条街”培育水平,安吉县找准残疾人增收与“两山”建设结合点,吴兴区开展“护养挂钩”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南浔区扶持残疾人从事“湖笔传统工艺制作”

10.强化权益保障工作。认真办理困难残疾人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完善法律救助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救助工作站的作用,县区残联落实专人负责维权工作。强化法治思维和维权意识,做好残疾人信访及“12345阳光热线”接处工作,积极参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进一步协调财政、民政等部门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落实残疾人事业经费当年增幅不低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各级福彩公益金按比例用于助残项目的规定。

四、事业发展谋求新规划

    11.落实“十二五”规划任务。做好残疾人状况和小康实现程度监测工,推动政府残工委成员部门落实残疾人工作重点任务责任书,确保残疾人权益、基本民生保障、社会保险、康复服务和无障碍环境等指标的完成。提高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及精神、智力残疾人享受托(安)养庇护服务的比例,有适应指征和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做到全覆盖,旅游景点减免残疾人门票费并免费提供助行服务切实推进县区残联配备残疾人干部和至少落实1名手语翻译工作。

    12.展“十三五”规划调研。协助政府残工委认真组织“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开展“十三五”规划课题研究工作,围绕中国残联、省残联提出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结合地残疾人工作实际,利用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成果,细化专题调研内容,为确定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任务提供决策依据。

    13.完成新规划编制工作。根据政府要求,制定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借鉴“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结论,积极开展“十三五”规划的论证、编制工作,及时完成“十三五”规划初稿,作为专项规划提交发改委审核,并由政府批准颁发;主要内容力争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十三五”规划。

五、自身建设适应新常态

14.深化教育实践活动。以“你的需求、我的追求”为主题,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做到政策、服务、信息“三进”残疾人家庭。加强“五型”机关建设,有效开展“三严三实”集中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准则,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及“六项禁令”和市委“24条办法”;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简会议、文件,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降低“三公”经费。

15.培养干部能力素质。定期召开全市残联理事长工作会议,充分履行协管职能,组织对县区残联领导班子届中考察,落实领导干部情况报告制度,督促指导县区配备残疾人干部。建立残疾人优秀人才信息库,加强残疾人后备干部和骨干队伍培养。继续办好“爱心大讲堂”,强化干部能力素质培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习惯做法,树立依法行政、合规办事的思维,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树立“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新形象。

16.推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新形势下残联组织工作,履行好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将残保金征收、残疾人证办理和工疗机构审批等内容纳入政府权力清单或行政许可;进一步发挥残工委秘书处职能,加强内部分工协作,建立健全残联与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工作联络制度。规范各类会议制度,完善目标责任制和创新创优工作考核办法,狠抓工作部署和落实。健全残联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发挥残疾人参政议政作用。运用社会化工作方法,找准工作突破口,开创工作新局面。

附件:2015年残疾人工作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和重要活动安排表.doc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