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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州市残疾人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16/1/18   发布人:市残联管理员   点击:12418

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全市残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省残联的工作部署,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抓手,扎实做好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不断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年度目标任务和2015年重点工作已经圆满完成。现总结如下:

(一)强化兜底抓落实,残疾人民生保障进一步加强。认真办好民生实事项目,加强基本保障,使残疾人生活得到改善。一是生活保障工程深入实施。全市对10346名残疾人实施了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全额发放低保金或低保补助金4775万元,其中3443名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的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享受了扩面政策;为全市198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改善居住环境,投入资金230万元;各级残联及其他单位、个人共走访慰问残疾人8982人,慰问资金和物质总额569万元二是民生实事项目全面落实。全市对5571名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实施托(安)养服务,其中集中托养771人,居家安养4800人;完成无障碍设施进家庭561户,投入资金203.6万元;对6711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施“无固定收入”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5元,全年发放资金996万元。各县区将残疾人民生指标纳入对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三是社会保险机制不断完善。全市共为56923名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总保费金额133.04万元,共有324名持证残疾人发生意外伤害,理赔金额达82.23万元。为38370名残疾人开展大病医疗社会再保险。城镇残疾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比例达到90%以上。长兴县已制订所有持证残疾人由政府出资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2016年开始实施。

(二)围绕重点求突破,残疾人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推进服务机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一是推进服务设施建设。市本级康复医疗服务项目探索公建民营合作机制,加强对接和协调,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将引入浙江绿康合办康复中心,提高为残疾人服务水平。深入调研,创造性地提出整合资源加快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综合设施建设的方案,积极推动与湖州市康复医院共建模式,争取2016年启动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做好市政协第六号重点提案办理工作,主动牵头,加强部门联动,多方协调论证,推动市精神障碍患者托养机构建设。吴兴区深入推进“托养、工疗、庇护”一体化建设,为99名精神、智力及其他重度残疾人提供庇护性就业。全市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新建13家,累计完成总数达到59家,完成省任务103.5%,为961名精神、智力及其他重度残疾人提供庇护照料服务。二是落实康复服务任务。全市完成助听助明助行项目1565例,为249名听力言语、脑瘫、智障、孤独症患儿提供抢救性康复训练、配送辅助器具以及人工耳蜗适配等康复服务与救助,分别完成省目标任务的140%和125%。为2253名精神残疾人实施了送医送药,为283名精神残疾人开展医疗康复救助,全市精神残疾人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费用基本实现全额保障。开展康复“进村入户”巡回服务,全年各类康复机构为18719人开展了多种康复服务。派送55名康复人员参加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继续开展“助残五进家庭”活动,为2714人提供助残服务。三是加强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加强下属单位和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积极开展残疾人专业服务机构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机构内残疾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德清县通过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残疾人项目,以社工带义工的模式为200多名残疾人提供文体、参观考察、手工制作等服务,取得较好成效。

(三)上下联动强帮扶,残疾人教育就业进一步创新。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主题,落实省、市政府签订的残疾人工作责任书,加大就业创业帮扶力度,提升小康实现程度。一是就业创业稳中向好。依托全市残疾人就业信息网互通平台,加强残保金征管,全市残保金征收总额达到1.72亿元,我市残保金地税代征代缴措施,得到省残联的充分肯定,已在全省推广。按比例就业人数达到5555人,新增201人,安置比例为1.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面落实福利企业退税、补贴、奖励等优惠政策,确保120家福利企业共4548名残疾职工的稳定工作。对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种养业和服务业给予创业补贴、贷款贴息等多项帮扶,推广适合残疾人的网上就业、居家就业、盲人按摩和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模式,有353名从事个体创业、种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的残疾人享受贴贷款息和资金补助250万元二是就业管理规范有序。出台《市级残疾人扶贫基地规范管理办法(试行)》,细化扶贫基地的创建标准、扶持政策及管理措施,加强对扶贫基地的监督考核。积极培育扶持吸纳残疾人就业的文化产业基地,打造“一乡一品”的残疾人工作特色。南浔区善琏镇建立残疾人湖笔文化创业基地,已招收18名残疾人就业,人均月收入超过2000元。三是教育培训成效明显。制定《湖州市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5-2017)》,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竞赛、大学生圆梦行动和人才招聘等活动结合起来,共培训残疾人达1408人次。组织开展2015年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有75名选手获得了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吴兴区董进获得第五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第3名。鼓励电商创业,推动网络就业,全市举办残疾人电商培训班6期。安吉县创办残疾人网上创业孵化基地,开办电商培训班,并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已帮助20名残疾人学员开网店。

(四)多措并举造氛围,残疾人参与平台进一步创优。整合社会资源,创新精神文化活动载体,不断提升残疾人事业影响力。一是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开展“爱心助残月”系列活动,成立湖州市残疾人艺术团并举办首场文艺演出。组织280名残疾人参与同城异地观光游览,举办残疾人趣味运动会和戏曲小品大赛,开展“最美四季•湖州”残疾人摄影季赛。二是推动残疾人体育运动发展。组织开展了第五届“残疾人健身周”系列活动。召开全市残疾人趣味运动会,150名体育运动爱好者参与了比赛。充分发挥市网球中心体育示范基地作用,我市运动员随浙江代表团参加全国九残会,取得14金、11银、8铜的骄人成绩,召开了九残会庆功会。三是突出残疾人事业宣传特色。深化市级新闻媒体的残疾人专版专题宣传,湖州日报已出专版12期,湖州广播电台、湖州电视台已播专题24期,并在22个中心城区公交站亭投放残疾人事业宣传公益广告。与团市委联合启动实施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全市现有注册助残阳光志愿者1680人。湖州师院商学院“关爱自闭症儿童志愿服务团队”入选2015年度“全国志愿助残阳光基地”,并作为入选代表在大会上交流发言,先进事迹被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栏目专题报道,还获得了浙江省“最美助残人”的荣誉称号。

(五)规范管理严要求,残疾人事业基础进一步夯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建章立制强化内部管理,深化“基础管理建设提升年”活动,构建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新常态。一是加强组织队伍建设。深化主体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与部室(中心)负责人签订廉政责任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制定《市残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举办专题党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系列讲话精神。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观看警示案例。加强干部队伍规范管理,试行科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每位科级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召开市直属街道残疾人工作会议,加强与基层残联组织的上下联动;完善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制度,推进我市乡镇(街道)残联残疾人工作专管员制度,全市56个乡镇(街道)配备残疾人工作专管员57人(其中残疾大学生13人),并组织专项培训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内部规章制度管理。依法依规完善各项制度,制定《党政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市残联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市残联廉政风险防控项目责任制》,完善了《市残联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制度,梳理出18项具体内容,明确相应政策依据、审批程序及责任人。聘请了市残联法律顾问,负责处理残联政策性文件的法制审核、业务往来相关协议的审核和其他涉及维权案件、上访接待中遇到的法律法规事宜。全面完成单位现有9个合同协议的完善工作。三是加强合法权益维护。成立湖州市残联系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残联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检查责任和考核机制等。建立市残联信访接待室,健全领导干部公开接访日制度,签订《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畅通和拓宽残疾人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组织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知识竞赛,提高维权意识。办理“阳光热线”网络工单16件,市长信箱工单1件,残疾人来信来电来访215件,办结率为100%四是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基础管理建设提升年”活动,结合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对全市所有持证残疾人走访入户到人。务实推进专项调查工作,共调查登记53136名持证残疾人,入户率97.99%,数据录入、统计分析、上报和成果运用等工作均高质量全面完成。对残疾人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等项目实施信息化管理,完善全市残疾人大学生数据库、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数据库等残疾人实名制数据库建设与动态管理,开展残疾人相关网络业务系统的调研、开发与应用。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按规定解决混岗混编问题,腾退清理办公用房;将预算、收入和支出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等在市残联网站予以公示。

2015年我市残疾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市本级残疾人服务机构设施与残疾人事业发展不相适应。我市残疾人工作总体上走在全省前列,但就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还是一块短板,目前还没有一所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需要的服务。二是残疾人就业增收压力大。我市残疾人就业形势总体发展良好,但是就业创业政策的保障力还比较弱。特别是有一定劳动能力的精神、智力及其他重度残疾人的辅助性就业因得不到更多扶持而发展相对较缓。三是残联干部队伍现状与残疾人事业发展不相适应。残联干部队伍老化,残疾人后备干部缺乏;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难以完全专职,专职委员作用发挥还达不到上级要求,长兴县专管员队伍尚未落实;吴兴区、南浔区残联组织建设有待加强。

二、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市残疾人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全会及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总目标,补短板,强保障,添亮点,树形象,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确保“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完善政策体系,加大保障力度。一是落实补贴制度。按照我省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意见精神,出台我市《实施办法》和配政策,重点考虑重度残疾人、精神及智力残疾人基本生活托底保障,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残疾人康复补贴等制度,确保新的补贴制度与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政策对接,解决好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生存的问题。二是提高社会保险水平。进一步实施和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措施,逐步加大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扶持力度,建立残疾人补充保险补贴制度;继续做好为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工作对接,研究残疾人相对集中的康复、托养、工疗、庇护、文体和盲人按摩等服务机构办理综合责任保险的有关政策,给予参保费用补助。三是健全救助体系。制定出台《湖州市残疾人救助实施办法》,规范临时性救助措施,明确救助标准和操作程序,使困难残疾人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实施残疾人助学行动,助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力。    

(二)推进项目建设,增强服务能力。一是推进康复中心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网络,推进市、县(区)康复、托养机构建设,支持乡镇(街道)、村(社区)托养、庇护机构建设。整合资源,在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残疾人事业发展课题研究、培训基地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与卫计局、高校的合作,力争完成康复中心概念性方案设计及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合作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新路子,启动残疾人社区康复巡回服务“直通车”,推动脑瘫儿童康复医疗服务,加强对社区康复站的规范指导,提升为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二是加强机构规范管理。出台《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规范管理的意见》,建立健全县(区)专业康复中心和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强化小康•阳光庇护中心规范化建设,扶持民办康复机构健康发展,推进集中托养、工(农)疗、庇护机构等一体化运行管理。完善康复工程项目,加大康复技术指导与服务队伍培养力度,力争有需求指征残疾人康复服务比例达到90%以上。三是做好权益保障工作。按照市委“平安湖州”考核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服务体系,认真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接待和市政府“12345阳光热线”办理工作,建立领导每周一次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畅通残疾人诉求表达渠道,依法依规处理群众急难问题。加强舆情分析,建立舆情应急机制,及时处理舆情信息。同时,依法履职,照章办事,严把政策标准,加强残疾人鉴定、发证的监管工作。    

(三)创新帮扶形式,推动就业创业。一是在就业途径上求突破。稳定发展集中就业,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扶持辅助性就业,多措并举促进个体创业和灵活就业,加强扶贫基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实施按比例就业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鼓励残疾人劳动就业的政策体系。积极帮扶3000名残疾人创业就业。努力推动市级机关专设残疾人岗位招录公务员试点工作,落实“残疾人就业未达到1.5%比例且有空编的市级残联主席团成员单位和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含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原则上应拿出1名计划专设残疾人招录岗位”的规定。二是在扶持创业上求突破。探索残疾人文化创意创业基地建设,扶持发展适合残疾人创业就业的名特优产品生产和来料加工基地,培育残疾人工作的“特色乡镇”。发挥残疾人创业者协会的优势,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实施“电子商务助残”计划,举办残疾人电商培训班,推荐电商公司“客服”岗位或开办“网店”100个,促进残疾人网上就业。争取出台《湖州市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的实施办法》和《湖州市鼓励残疾人从事电子商务工作的实施办法》,落实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残疾人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和创业补助等优惠政策。三是在技能培训上求突破。认真组织实施《湖州市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个性化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化职业技能竞赛,抓好残疾人及其子女高校毕业生人力资源开发,继续推进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圆梦”行动,切实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整合社会资源,加大残疾人就业培训力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推动资源共享,激发社会助残活力。一是加强部门联动。通过部门合作联动,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的平台。积极做好残工委秘书处工作,推动残工委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完善目标分解与责任考核制度;加强与人力社保、慈善总会和金融机构对接,将持证残疾人作为重点人群,在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带动就业补贴等方面予以倾斜,积极拓宽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的绿色通道;积极联系、主动对接,发挥好社会各界的助残作用。二是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建立购买残疾人服务指导性目录,引导培育残疾人社会服务机构,着力推动向社会购买残疾人服务。并将服务内容从保障性服务向改善性服务延伸,进一步规范准入、实施、绩效评估等流程。加强助残志愿者队伍建设,注重引导培训,不断丰富深化助残服务内容。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深入实施助残阳光行动,开展亲情陪护、慰问照料等志愿服务,推动志愿助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加大事业宣传力度。重点办好三大市级媒体的专版、专题节目和平面媒体公益广告宣传,结合全国助残日等活动,推出“强者之路”残疾人典型宣传栏目,组建先进典型报告团并开展宣讲活动,加大社会宣传。开展最美系列评选活动,传递残疾人自强不息正能量,弘扬人道主义精神,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活跃基层残疾人文体活动,重视骨干人才培养,扩大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残疾人参与社会的能力。

(五)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一是深化专题教育活动成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残联工作重心下移,强化服务。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廉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有关通知精神,对有关“四风”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巩固扩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成果。密切联系残疾人,深入了解残疾人的迫切需求,改进机关作风和服务方式,进一步落实残疾人普惠加特惠的政策措施。二是注重干部能力素质培养。认真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机关党总支“三会一课”等制度,深化干部能力素质培训;坚持以上率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规章制度,细化内部管理,克服“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进一步改进干部培养、培训方法,举办全市乡镇(街道)新任理事长培训班,努力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三是完善残疾人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信息化和统计监测工作,完善业务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夯实工作基础;高度重视残疾人状况和小康实现程度监测工作,不断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年度目标责任制和“三重”工作督查考核,形成市、县(区)上下联动、富有实效的评价机制。出台《湖州市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规范》,加强乡镇(街道)残联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专管员作用,继续深化专管员上挂锻炼机制,加大培养力度;积极探索村(社区)残协联系、服务残疾人的新路子。


附件:2016年残疾人工作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和重要活动安排表.doc